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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反目 三星集團爆發爭産風波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08: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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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三星集團近日遭遇遺産爭奪風波。現三星電子總裁李健熙被親哥哥李孟熙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涉嫌私吞家父遺産。不過,由於事件發生在25年前,原告勝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三星的正常運營也不會受到影響。

  據李孟熙介紹,父親李秉喆生前以他人的名義信託了部分財産,而李健熙在未通知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私自將遺産變更到個人名下。李孟熙在起訴書當中説,三星生命的股票是其父親在生前以第三者的名義進行信託的財産,但是李健熙在沒有告知名義信託是誰的情況下就進行了名義變更。因此要求李健熙必須償還屬於自己的那部分法定繼承份額。

  李孟熙向李健熙索賠相當於繼承份額的股份,其中包括三星人壽保險公司旗下三星生命和三星電子的股票,在此基礎上還要求三星額外賠償1億韓元,總計賠償折合約為6.3億美元。

  李孟熙指出,去年6月其收到有關委託財産事宜的繼承財産分割協議,才知道自己繼承權遭到了侵犯,所以仍有權重新申請遺産繼承權。但按照李秉喆去世時的韓國民法規定,從繼承人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算起,繼承權的糾紛起訴的期限是三年,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也就是説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起如果超過10年就不得再提起訴訟了。對此,韓國多數法律界人士認為李秉喆過世已經有25年了,期間未提出遺産繼承權的李孟熙已經喪失了重新申請的權利。

  廣東經天律師所鄭名偉認為,遺産繼承在中國也有時效性限制,繼承權的糾紛起訴期限是兩年,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也就是説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起如果超過20年就不得再提起訴訟了。韓國民法和中國民法存在很大的不同,但時間間隔太長原告就不能再申訴。

  遺産紛爭是不少家族企業不得不面對的尷尬,由於法律上李孟熙勝訴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三星在財務層面不會受到影響,集團運營也依舊正常。但作為韓國規模最大、最有影響力的企業,這場紛爭讓韓國民眾對三星議論紛紛,一直非常注重品牌形象的三星難免因此蒙受損失。對此,三星集團表示,此案為民事訴訟,所以集團層面不會做任何的回應。三星中國公關部門也表示目前此事韓國總部還沒有任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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