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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訊:ST昌魚(600275.SH)2月16日晚公告稱,因信息披露存在問題,證監會責令公司改正,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據公告,ST昌魚近期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經調查認定公司存在未及時披露有關訂立重要合同、重大訴訟及其他事項。此外,公司定期報告中未披露有關對外擔保事項、重大訴訟和主要資産被查封、扣押、凍結事項。
證監會並決定,對ST昌魚原董事長翦英海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原副董事長劉鴻岳、總經理王曉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原董事熊國勝、吳迪真、賈藝壇,原獨立董事郭愛蓮、邵運傑、崔生祥、郝法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2010年6月8日,ST昌魚發佈公告稱公司因信息披露問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ST昌魚16日收報5.91元,跌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