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産品檢測如發現存在禁用物質,或者對相關重大投訴未能採取有效處理措施,都將被撤銷有機産品認證證書。國家認監委昨天發佈新版《有機産品認證實施規則》指出,自2012年3月1日起,認證機構對新申請有機産品認證企業及已獲認證企業的認證活動均需依據新版認證實施規則執行。新規明確,認證證書被登出或撤銷後,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恢復。
為規範有機産品認證,國家認監委對2005年6月發佈的《有機産品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新版認證實施規則將自2012年3月1日起實施。
新規明確,認證委託人的生産加工活動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使用禁用物質或者受到禁用物質污染、一年內出現重大産品質量安全問題、經監(檢)測産地環境受到污染等任一情況,將不予批准認證。
已取得有機産品認證證書的,如出現:生産、加工過程中使用國家標準禁用物質或者受到禁用物質污染;超範圍使用認證標誌;産地(基地)環境質量不符合認證要求;對相關方重大投訴未能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等任一情況,證書將被認證機構撤銷。
國家認監委昨天公佈了2011年針對全國501家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開展的監督檢查結果,6家認證機構被通報批評。
這6家問題認證機構全部是北京企業,分別是:北京中水卓越認證有限公司、北京天一正認證中心、北京聯合智業認證有限公司、北京恩格威認證中心、北京埃爾維質量認證中心和北京興國環球認證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