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針對日前紅牛飲料標簽標識與批准證書內容不符、涉嫌非法添加等情況,昨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通報稱,抽檢尚未發現質量安全問題,但是紅牛在標簽標識等方面存在不規範的問題,監管部門已責令其限期改正。
抽檢結果符合規定
通報稱,北京、山東、湖北、哈爾濱四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對紅牛飲料11個批次的産品進行了抽檢,結果尚未發現存在質量安全問題。關於紅牛飲料中所含的苯甲酸鈉和咖啡因兩種原料同時使用是否會危害健康,專家組研究論證認為,這兩種原料按照批准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關於紅牛飲料原料標注的合法性問題,通報稱,紅牛飲料是1997年申報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只載明主要原料,未載明苯甲酸鈉、檸檬酸鈉、胭脂紅、檸檬黃等,符合當時的有關規定。
標簽標識尚存疑問
但新華網曾報道稱,上述規定在200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手負責保健食品後予以廢止,此後的批准證書及説明書要求必須標注全部原料。對於上述問題,昨天的通報未做解釋。
另外,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金黃色罐裝的紅牛飲料外包裝上標明,配料表中含有“煙酰胺”,但是國家藥監局官網以及紅牛方面此前給記者提供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于2009年發給江蘇質監局一個針對原料問題的“復函”中,都顯示該物質並未獲得相關批准使用,而昨天的通報中對此未做具體解釋説明。
部分超市恢復上架
此前,家樂福、卜蜂蓮花等賣場對紅牛相關産品進行下架處理,卜蜂蓮花方面昨天表示,公司已經對紅牛産品恢復上架。記者注意到,家樂福賣場紅牛飲料也重新上架。
■專家質疑
紅牛含咖啡因違反國標
昨天,知名食品安全專家董金獅表示,國家藥監局的通報與國家標準完全相左。
在董金獅向記者提供的由衛生部2011年4月20日發佈並於2011年6月20日正式實施的強制性國標《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顯示,對於“咖啡因”這種食品添加劑,其適用範圍為“可樂型碳酸飲料”,最大適用量為每公斤0.15克。
“這就意味著咖啡因只適合於可樂型碳酸飲料,不能用於其他飲料”,董金獅表示,除此之外的食品、保健食品都不應該使用咖啡因作為食品添加劑,而且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保健食品的添加劑使用要求也要遵守上述國家標準。“紅牛飲料屬於保健食品,其含有咖啡因顯然違反了國家標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