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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侵權糾紛 引出"商標弱化"話題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5日 16: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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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蘋果與深圳唯冠關於i-Pad商標權之事愈演愈烈,iPad商標的權屬問題成為整場紛爭的核心問題,有待最後的答案。而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業界對於iPad商標的看法不一引出另一個話題,即在新興科技領域,一些新産品的名稱越被公眾接受,就越容易被淡化為通用名稱,譬如“優盤”、“尼龍”等。如何避免商標弱化,也是企業在實施知識産權策略中應該思考的問題。

  是否侵權看法各不同

  在蘋果iPad商標侵權案中,業界對iPad是否商標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本市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與唯冠的産品相比,蘋果iPad産品的高知名度使其更具有顯著性。不過,“iPad”這組單詞本身不具有獨創性,蘋果使用“Pad”單詞作為其系列産品的名稱並無不妥。蘋果公司僅僅是使用“iPad”作為其一類産品的名稱,該類産品的商標還是蘋果原有的商標。

  上海中北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長趙瑾認為,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是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儘管iPad是蘋果旗下平板電腦的商品名稱,但該名稱已經符合商標的特徵,根據法律規定不得侵犯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權利。

  蘋果産權策略存瑕疵

  “如今,知識産權在商業競爭中日益重要,蘋果一招不慎招來麻煩。”趙瑾認為,撇開案件而談,蘋果的知識産權策略也存在一些瑕疵。首先,蘋果的商品特有名稱均由單個字母“i”加上“Phone、Pad”等描述性詞彙構成,商標顯著部分就剩下“i”一個字母了,這樣無疑加大了商標註冊的難度。據報道,蘋果的“iPhone”商標在中國的專用權亦是購自中國企業,可見蘋果堅持使用“i”系列名稱的代價實在很大。此外,暗示性和描述性越強的詞彙,被同行使用的概率越高;容易被公眾接受,也更容易被淡化為通用名稱,現在就出現了樂Pad、ePad等。如今,Pad已成為平板電腦的簡稱。

  在不少人看來,iPad已經漸漸變成了一個産品的通用名稱,其最初的歸屬之爭因此變得更加複雜。

  企業要避免商標弱化

  事實上,註冊商標弱化為通用名稱的個案並非少見,在一些新興科技領域尤為如此。譬如,眾所週知的“優盤”、“尼龍”等商標,剛面市時都是企業所有的註冊商標,但在使用中由於未加嚴格保護,逐漸成為通用的産品名稱。

  因此,企業在實施知識産權戰略時應充分認識到這一點,首先選名時應規避容易淡化的名稱,商標註冊後注意維權,使用中更要避免將商標作為商品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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