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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華股份(002240,收盤價4.60元)又一次在業績披露中出了問題,這距離公司上一次違規還不到半年。
昨日(2月14日),一則整改公告牽扯出威華股份可能涉嫌虛假陳述,儘管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公司方面舉出了多個理由來解釋延遲的原因,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威華股份在出現鉅額退稅收入並導致業績重大改變的情況下,並沒有第一時間進行披露,造成“不當披露”,屬於虛假陳述的範疇。
此外,因為公司的“不當披露”,威華股份高管親屬在敏感期間買入公司股份,獲得了賬面收益,涉嫌內幕交易。
收到鉅額退稅未及時披露
2012年2月3日,威華股份修正了業績預告,原本預計2011年虧損4000萬元至4500萬元的業績預告作古,公司最新預計2011年盈利500萬元至1000萬元。由虧轉盈的原因是:公司適用部分退稅政策,公司去年第四季度新增增值稅退稅收入5062萬元。
事實上,早在2011年12月21日至28日期間,威華股份本部及6家控股子公司就收到了這部分稅款,但沒有任何有關的信息披露。直到最近威華股份才公告此事,並進行了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時間和事情發生的時間相比,足足延後了一個月。就在威華股份發佈業績預盈的修正公告後至昨日,公司股價上漲幅度超過10%,期間大盤漲幅只有1.39%。
根據相關法規,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適當期限內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開披露應當披露的信息,視為不當披露,而“不當披露”正是虛假陳述的類型之一。很顯然,可能導致公司業績扭虧的鉅額退稅收入,屬於威華股份應當披露的信息,但公司並未及時披露,而是延後了一個月。
昨日,威華股份董秘辦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公司在收到上述退稅之後,沒有進行詳細計算,也不確定對業績的影響程度,再加上春節前事務繁忙,就沒有進行披露。
半年內兩次違規交易
對於威華股份上述情況,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這已經構成了虛假陳述,根據《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應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了解到,就在威華股份延遲信披期間,2012年1月10日,公司副總經理魯曉華配偶趙咏梅通過二級市場買入公司股份3000股,成交均價4.06元/股;以昨日威華股份收盤價4.60元計算,趙咏梅的賬面收益率為13.3%。
作為高管直系親屬,趙咏梅屬於威華股份“內幕信息知情人”範圍。王智斌律師稱,根據《內幕交易認定辦法》,趙咏梅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內幕交易,除非其能舉證説明自己的買入行為是作為普通股民的判斷,而非提前獲得內幕信息。
事實上,這是威華股份第二次在業績披露中出現問題,公司2011年上半年業績虧損,而就在半年報披露前夕的8月17日,高管姚文中在窗口期違規賣出公司股份4萬股,成交價格8.85元/股,隨後威華股份的股價一路下跌,姚文中通過違規交易成功“避損”。但在威華股份近期的自查整改中,只要求當事人作書面檢討,沒想不到半年時間,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