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新華網上海2月13日電(記者周琳、俞麗虹)為加強行政指導,督促落實制度,上海市工商局13日聯合上海20家大型超市總部發出倡議,將進一步加強臨近保質期食品經營管理,防範食品安全風險,保障消費者合法利益。
13日起,上海各超市、大賣場店堂顯著位置都已張貼《倡議書》,以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倡議書》明確了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的時間點:所售食品分別按照1年以上、半年以上不足1年、90天以上不足半年、30天以上不足90天、16天以上不足30天、3天以上少於15天等不同保質期,對應按照或者不低於期滿之日前45天、20天、15天、10天、5天、2天期限,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要求。
此外,《倡議書》還表示,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數量、特性以及門店的規模,因地制宜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櫃),相對集中陳列和銷售有關食品,並在專區(櫃)醒目位置予以明示;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或作為贈品時,通過加貼標簽等方式予以提示或告知。
此次倡議包括上海農工商、世紀聯華等20家上海主要超市和大賣場。根據工商部門要求,企業將有關承諾廣泛公佈,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