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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部門:保健食品只標明主要原料是舊規定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07: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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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爾濱市藥監部門:允許保健食品只標明主要原料是舊規定

  新華網哈爾濱2月11日電 (記者強勇、熊琳)記者11日從哈爾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紅牛R維生素功能飲料是衛生部1997年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據當時註冊管理規定,批准證書及説明書中可只標明主要原料,這一規定在200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保健食品後予以修改。

  記者調查發現,紅牛R維生素功能飲料是衛生部1997年7月4日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1997)第327號,申請人為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保健功能為抗疲勞。

  在衛生部備案的原始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申報材料中,記者看到“配方”一欄中為水、白砂糖、牛磺酸、肌醇、賴氨酸、維生素PP、維生素B12、維生素B6、咖啡因、苯甲酸鈉、檸檬酸、檸檬酸鈉、香精、胭脂紅、檸檬黃。此前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未標注的苯甲酸鈉、檸檬酸鈉都在其中。

  哈爾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舊的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規定中,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説明書中可只標明主要原料,這一做法在200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手負責保健食品領域後予以廢止,此後的批准證書及説明書要求必須標注全部原料。

  記者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現,網站上關於紅牛産品的最新申報信息為2001年,2005年之後的申報信息還沒有更新。

  目前,哈爾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生産企業和相關産品進行監督檢驗,進展情況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熱詞:

  • 保健食品
  • 藥監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原料
  • 2005年
  • 配方
  • 苯甲酸鈉
  • 檸檬酸鈉
  • 功能飲料
  • 衛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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