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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破獲6起非法集資案 涉案金額360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1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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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開展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破案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0人,初步核實涉案金額3600余萬元。

  “黃金液”吸股,高額返利吸金

  2011年12月,昌平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以保健品“黃金液”為載體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2011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苑某、劉某以北京一家科技有限公司為依託,採取交款入股、高額返利的形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他們設置4萬元為1股。投資人投資1至4股可獲贈一盒黃金液,一年後雙倍返還投資款;投資5股,獲贈一盒黃金液,一年後三倍返還投資款。

  二人在收取入股款後於2011年8月停止返利。經警方初步統計,苑某、劉某累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60余萬元,涉及25人。兩名犯罪嫌疑人已于2011年12月15日被警方抓獲。

  私募基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011年5月26日,朝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經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宋某、邱某、周某等自稱為某私募股權投資管理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員,以購買該公司基金返利為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50余萬元,涉及100余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落網。警方正在對邱某、周某進行抓捕。

  夥同國外公司“投資外匯”斂財

  2011年12月,朝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非法經營案,涉案金額達300余萬元,被騙投資者有20余人。涉案犯罪嫌疑人劉某、毛某、施某等人先後被抓獲歸案。

  犯罪嫌疑人以某國際投資擔保(北京)有限公司為依託,夥同國外一家株式會社,以幫事主投資外匯交易為名吸收存款,非法經營。他們欺騙投資人與投資擔保公司簽訂合同,並要求投資人向指定賬戶存入投資款。

  為獲取投資人信任,該國外株式會社確認收到款額後,會將《委託交易協議書》和《取引證》寄給客戶,並通過郵箱向投資人發送交易外匯保證金的報告,並在其個人留存的銀行卡賬戶中打入利潤。

  經警方查實,該擔保公司于2009年7月自朝陽區的工商註冊地搬離且去向不明。該株式會社北京代表處也于2009年12月18日登出。(實習生 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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