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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非營利事業單位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0日 1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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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民辦非營利事業單位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新華網北京2月10日電(記者何雨欣侯雪靜)記者1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相關負責人近日介紹,民辦非營利性質的事業單位可申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

  這位負責人介紹,中國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因此,民辦非營利性質的事業單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其經營收入可以申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這位負責人説。

  另據介紹,根據中國關於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稅務總局還表示,今後將進一步提高“12366”納稅服務熱線服務水平,形成一個全國統一、國地稅共用的“12366”納稅服務熱線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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