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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31名考生自考作弊受罰
本報訊(記者王南) 2012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有31名違規考生被處罰。
記者上午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上述違規考生均為二類違規,其當次報考各科成績無效並被處罰停考一年。 根據《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處理實施辦法》規定,考生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被劃為二類違規。 根據處罰結果顯示,上述31人這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並被處罰停考一年。停考期自2012年1月13日起。 北京教育考試院要求這些違規考生在3月15日以後到考試所在區縣領取處罰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