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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某銀行支行行長劉維寧在浙江被捕。從2011年4月起,他分多次將該行庫存的銀行承兌匯票取走,涉案金額高達4.36億元。經調查,劉係原煙臺銀行一支行行長。
從之前的齊魯銀行偽造金融票據案、漢口銀行的擔保糾紛案到此案,城商行風險防範的問題再次凸顯。有分析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城商行此前擴張過快,員工數量不足,一旦風控沒跟上,很容易出事。
涉案金額逾4億
資料顯示,劉維寧,1974年10月21日出生,先前任煙臺市某銀行支行行長。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間,分多次將該行庫存銀行承兌匯票取走,涉案金額高達4.36億元。
來自新華網的消息稱,日前煙臺這家銀行按照監管要求,組織對部分支行行長進行強制性崗位交流,在辦理交接時發現劉維寧不知去向。經現場核對,發現部分票據賬實不符。公安機關立即介入立案。
2012年1月31日,劉維寧駕車往浙江境內逃竄。2月2日,煙臺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劉維寧以挪用資金罪立案偵查並刑拘,後上網追逃,劉被列為公安部A級逃犯。2月7日下午,劉途徑金華西站,在當地治安管理大隊民警例行檢查時被捕。
一位自稱看過案情説明文件的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根據文件,劉維寧是煙臺銀行勝利路支行行長。從2011年4月開始,分276次將所在銀行庫存銀行承兌匯票取走,涉案金額高達4.36億元。其中有1.7億已經轉入個人賬戶。”
他還表示,劉維寧被捕時,隨身攜帶29萬現金。劉在逃竄時途經嘉興,向朋友借了30萬現金。目前,劉維寧在嘉興的朋友也因涉嫌包庇被捕。另外,據傳劉在新西蘭有企業。不過警方未就上述細節對記者予以確認。
據悉,2月8日一早劉維寧已被移交至煙臺警方。
記者從煙臺市銀監局了解到,劉維寧涉嫌挪用資金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證,涉案金額達4.36億。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城商行風控問題凸顯
據煙臺銀行官方網站介紹,煙臺銀行原名“煙臺市商業銀行”,成立於1997年11月,由煙臺市12家城市信用社組建而成。2009年1月經銀監會批准正式更名。根據煙臺銀行2010年年報,截至2010年末,全行存款餘額255.8億元,貸款餘額185.3億元,總資産291.2億元,全年凈利潤1.9億元。
近年來城商行大案要案頻發,凸顯風控制度上的缺失。“12 06齊魯銀行特大偽造金融票證”曾引起銀監會高度重視,城商行風險防範成為監管重點。案件目前偵破已接近尾聲,山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先後對涉案的20名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和國企負責人立案調查。此前,漢口銀行擔保糾紛也曾掀起一陣波瀾。
東方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金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城商行成立不久,許多地方還存在不規範之處。國有大行員工眾多,分工細化並能達到制衡。城商行員工不多,之前擴張又比較激進,“業務做多了,規模做大了,但假如風控沒跟上,就很容易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