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部分烈士子女可獲定期補助 2011年7月1日起計算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7日 15: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民政部、財政部發出通知,將向部分烈士子女(含新中國成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的子女)發放每人每月130元的定期生活補助,補助從2011年7月1日起計算。 

  此次發放補助的對像是指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以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和新中國成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地方政府還可通過增發補助金或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補助,同時國家也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核查認定工作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由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調查、審定和申報。符合條件人員可攜帶相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熱詞:

  • 烈士
  • 補助標準
  • 所在地村
  • 審核表
  • 人員子女
  • 經濟社會發展
  • 核查
  • 戶籍
  • 登記手續
  • 和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