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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證監會的最新消息,財政部、證監會日前聯合發佈了《關於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財會[2012]2號)(以下簡稱《通知》),大幅提高了證券資格事務所申請條件。
根據《通知》,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申請條件調整為:關於業務收入和審計業務收入的要求,將由“上一年度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1600萬元”修訂為“上一年度業務收入不少於8000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6000萬元”;關於註冊會計師人數的要求,規定應有註冊會計師200人,且近5年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且連續執業的註冊會計師不少於120人;關於組織形式的要求,將證券資格事務所組織形式限定為特殊的普通合夥與普通合夥兩種;關於實際執行上市公司審計業務量的考核要求,要求“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自取得證券資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業務客戶家數不得少於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審計業務收入不得少於500萬元”。(記者 吳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