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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第六次全體會議近日召開,討論即將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在部署當前重點工作時,溫總理要求,要鞏固房地産市場調控成果,繼續嚴格執行並逐步完善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這已經是近兩年來溫總理第五次提到要使房價合理回歸,從目前房地産市場的態勢來看,雖然由於限購令等一系列調控政策的作用,投機投資性需求已經得到有效的抑制,但是房價尚未達到回歸合理價位的理想效果,房産銷售市場仍然處於等待觀望狀態。筆者認為,要想使房價回歸合理價位,必須在近期不放鬆限購政策的同時,全面整合房地産領域裏過多過濫的稅費,在房産保有環節全面開徵房産稅,才能最終以房産稅取代限購令。
毋庸諱言,房屋建造的原材料、人工成本並不是很高,推高房價的主要因素在於房地産領域裏過多過濫的稅費,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出讓金過高,此外還有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營業稅、所得稅等20多個項目,而這些稅費並不在房産保有環節徵收,這就使得各種稅費負擔易於轉嫁到購房者身上。如果將這些名目繁多的稅費全面整合,盡可能地移植到房産保有環節徵收,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加房産持有成本,有效地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遏制囤房炒房,增加房産市場的有效供給,進而促進房價逐步回歸合理價位運行。
在目前房産稅改革尚處於試點階段、也未通過立法機關修訂原有法律法規或出臺新的法律法規加以規範的情況下,限購令這種行政手段依然不能有絲毫的鬆動,否則來之不易、初見成效的樓市調控效果就有可能功虧一簣。只有通過立法全面整合了房地産領域裏的各種稅費,全方位地對面積超標房、多套房徵收高額房産稅之後,限購令才能被房産稅所取代,也只有這樣,在限購令調控下回歸合理價位運行的房價才能得以鞏固,對抑制房價反彈産生長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