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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返話費消費高於返款 電信被訴返實際消費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5日 1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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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先生起訴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稱其參加該公司的“智慧3G手機購機花多少,話費返多少”的活動,因對方宣傳不清楚,導致其誤解為是按實際消費額全額返還。昨天記者獲悉,北京市東城法院審理認定郭先生敗訴。

  郭先生稱,去年1月15日,他在電信公司購買了一款價格為5980元的手機,並被告知話費100%返還。次月,他查詢到1月份話費為315.42元,電信公司當月返還他話費225.02元。

  郭先生稱,電信公司在向他銷售手機時並未告知是每月按比例返還。郭先生認為,電信公司在宣傳推廣時,未全面準確對資費方案及用戶注意事項盡到提醒義務,片面誇大話費優惠幅度,足以引起其誤解,故起訴要求電信公司按照他每月消費額全額返還,直至返還5980元止。

  庭審中,電信公司辯稱,在3G手機促銷活動時所承諾的購智慧機100%返話費,是與手機廠家共同搞的活動,在銷售營業廳及網站都有活動介紹,用戶購買指定手機可獲贈指定額度的話費,贈送話費分月到賬,電信已實際返還225.02元,會一直返還完購機款,郭先生的起訴沒有依據。

  法院審理認為,郭先生參與 “購機花多少,話費返多少”活動,電信公司已根據其實際消費話費按比例返還,已履行了承諾,原告以自己的理解要求按每月手機實際消費額全部返還沒有相應事實依據。(記者 王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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