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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九條政策”探路科技體制改革
日前,國家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南京正式發佈科技體制改革“九條政策”,在科教人才管理、科技創新保護和科技創業鼓勵扶持等多方面大膽突破、先行先試。
南京科教資源豐富,科技成果眾多,兩院院士有79人,在校大學生共79萬,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60家。去年全年,南京地區共有23項成果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勵,專利申請量在2.5萬件以上。但是,南京眾多高校院所和國有事業、企業單位科技人員創業卻面臨諸多瓶頸制約。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表示,南京市與江蘇省科技廳、教育廳共同出臺這“九條政策”,就是要在破解科技創業者的身份之憂、提高科技人員與科研成果的市場價值、解決科技創業企業初創期難題這三個方面力求突破。
破解身份之憂,激發各類創新創業主體活力。“九條政策”提出,允許和鼓勵在南京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事業、企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陞;鼓勵南京各高校允許全日制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凡到南京市大學創業基地創業的學生,進入基地創業的時間,可視為其參加學習、實訓、實踐教育的時間,並按相關規定計入學分。
全方位保護好創新成果,讓創新者多得利、多受益。在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基礎上,“九條政策”提出,允許和鼓勵在南京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事業、企業單位職務發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允許和鼓勵在南京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單位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前提下在職創業,其收入歸個人所有。
加大對科技創業的鼓勵和支持。“九條政策”允許科技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的企業,知識産權等無形資産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為技術股份,高校、科研院所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按規定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允許在引進的科技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的企業中,將市、區(縣)屬國有股份3年內分紅以及按投入時約定的固定回報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於獎勵科技領軍型人才和團隊。
推動並扶持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九條政策”提出,允許和鼓勵以定制的方式,首購首用在南京紫金科技創業特別社區或校地共建大學科技園內設立的科技創業型企業創制的高新技術新産品,建立“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對首購首用單位給予適當的風險資助;新創業的科技創業型企業所繳納企業所得稅新增部分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由財政扶持該企業專項用於加大研發投入。(記者 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