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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 陳瓊)北京市住建委2月1日發佈新規,提出建立經濟適用住房封閉運行機制,首次明文規定了經濟適用房不得在市場上出售,如果銷售需先由政府回購。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典當行了解到,目前能在典當行進行典當融資的經適房僅限于2008年4月8日前的“老經適房” ,對於2008年4月8日之後的、適用新政策的“新經適房”,典當行不予受理。
不過,雖然“老經適房”不受新規影響,可以進行典當融資,但其典當價格評估卻明顯低於普通商品房。“對於符合規定可以典當的經濟適用房,其評估價會比周邊商品房低20%左右,折當率會在60%至65%,比普通商品房普遍低5%。”華夏典當行副總經理楊靜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