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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樹當菜種,把山當田耕” 林改萬山綠更濃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12: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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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樹當菜種,把山當田耕。”廣大林農舍得本錢,敢於投入,在自己的林地裏墾復施肥,耕山育林,造林熱潮持續展開。隨著樹木成林、林地的增加,不少林區充分利用林地資源,提升林業經濟效益,實現生態保護與農民增收雙贏,這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在林區隨處可見的喜人景象。

  2008年,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決策。這項改革,把林地的經營權和林木的所有權承包落實到農戶,確立了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實現了“還山於民、還權於民、還利於民”,明確了林地承包期70年不變,期滿可以繼續承包,賦予了農民長期穩定有保障的承包經營權,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極大地調動了農民造林、育林和護林的積極性。

  林改後,農民植樹造林熱情空前高漲。不少農戶,種好了自己的林地又去承包荒山,山上沒有了空地,又在村邊地腳或河灘植樹造林。短短幾年時間,一座座荒山變綠,一片片新綠成林。初步形成了森林資源增加、林區農民增收、林業經濟增長的可喜局面,真正實現了“國家得綠、農民得利”的林改目標。

  林改成為加快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引擎。各地把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為破解“三農”問題的重要抓手,農村廣大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積極參與林改。他們普遍認為,30年前農村實行“包田包産”到戶,實現了“田有其主”,讓農民解決了溫飽問題,30年後又實行“包山包林”到戶,將為農民開闢發家致富的廣闊空間。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還激活了山區、老區、民族地區以及貧困地區的後發優勢,使沉睡多年的山林煥發出了新的活力。國家級貧困縣雲南省永勝縣針對山大、人多、耕地少的縣情,引導全縣大力發展核桃、桉樹、膏桐“三棵樹”,至2011年,三大樹種已累計發展110多萬畝,林産業年産值突破4.4億元。農民通過林業實現了增收致富的夢想,全國27億畝集體林地資源不僅綠色更濃,也成為西部崛起的最大優勢和潛力。

熱詞:

  • 集體林權
  • 三棵樹
  • 三農
  • 萬山
  • 林區
  • 農戶
  • 林地資源
  • 農民增收
  • 育林
  • 植樹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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