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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郭德綱德雲社弟子北京機場與風行工作室記者發生爭執雙方互毆。網絡上1月31日公佈了1月18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郭德綱經紀人王海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罰款人民幣五百元整的處罰。
據中新網報道,決定書中顯示,違法嫌疑人郭德綱經紀人王海在1月9日晚夥同王俁欽、王楠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外,同風行工作室黃亮、劉愛民發生爭執,之後夥同他人對對方進行毆打並致兩人輕微傷。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判處經紀人王海、王楠在順義拘留所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五百元的處罰。幾人將被送至順義拘留所執行處罰,期限自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1月30日止,罰款當場收繳。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