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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審計署出臺了2012年對地方審計業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今年要重點做好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等11個方面的工作。
審計署辦公廳方面透露,2012年地方各級審計機關要重點做好11個方面的工作。這包括:一是集中精力抓好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推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二是切實加強保障性住房全過程跟蹤審計,促進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實和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三是全面開展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實施情況專項審計調查,促進學校撤並的合理化和教育資源配置的優化;四是加快推進經濟責任審計,推動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五是加強對宏觀經濟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審計,促進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六是進一步深化財政審計,當好公共財政的“衛士”;七是加強對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和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審計,促進提高項目質量;八是加強對重點民生資金和民生工程的審計,促進中央和地方各項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實;九是加強地方金融機構的審計,促進地方金融業健康有序發展;十是加強企業審計,促進地方國有企業科學發展;十一是加強資源環境保護和利用審計,促進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