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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管理公司老闆唐某,謊稱自己知道公安部“英烈基金會”要擴編招人,以可以辦理進京指標,並成為公安部民警為由,騙取4名事主124萬元。
今天上午,唐某被帶至朝陽法院受審。
●庭審現場
被告人稱大部分錢給了別人
上午10點,唐某被帶進法庭。案發前,42歲的他也算事業有成,自己擁有一家投資管理公司,在朝陽區現代城辦公。
唐某解釋説,他之所以會被牽連進這個案子,是由於一個姓周的朋友説自己認識公安部“英烈基金會”的人,可以幫人進入該部門,並辦理進京指標,成為公安部民警。
“他(指周某)介紹給我一個朋友,那人給我看了警官證,我後來了解到確實有‘英烈基金會’存在,他們也確實在招人,我才相信的。”唐某説,他之後才知道周某根本沒有能力辦那些事。
唐某講,騙來的錢有80%他給了周某,剩下的錢他都用在自己公司的週轉上了。
針對指控,唐某表示認罪,並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涉案金額無異議。
但在隨後的庭審中,唐某的辯護律師提出唐某被控詐騙魏某的20余萬元只是朋友間的借貸,不應算在詐騙數額中。
●事主作證
“我老闆為人不壞”
魏某今天也來到法庭,他作證稱,自己是唐某的員工,老闆確實提過幫自己進“英烈基金會”的事,之後又以公司週轉不靈為由向自己借過錢。
“我老闆為人不壞。”魏某最後強調。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判決。文/記者 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