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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李東哲在溫哥華接受加拿大移民當局的拘留聆訊。圖/中新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潛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東哲已回國投案自首。這起導致中行鉅額資金失竊的案件或將水落石出,並且不排除會有更多當年從案中逃脫的人士落入法網。
案發曾轟動一時
據悉,李東哲所涉及案件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黑龍江省最大的金融詐騙案——中國銀行高山詐騙案。2000年至2004年間,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夥同其小學同學北京世紀綠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東哲,以高息的誘餌吸引眾多單位存款;之後,將鉅資分期提現,通過瀋陽西塔的地下錢莊把錢轉移到國外。
2005年1月該案暴露後,警方統計涉嫌詐騙總計金額近10億元人民幣,李東哲及相關涉案人員于2004年12月潛逃境外,其中的數億元已被該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東哲等人轉移至海外,當年曾轟動一時。
作案方法簡單
據媒體當時的報道,李東哲是中行“高山案”的主要幕後指使人,他通過與原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原東北高速董事長張曉光等人的私人關係,使用不法手段,促使張曉光將東北高速的款項存于河松街支行處,隨後,通過高山將相關存款轉出挪作他用。
事實上,李東哲挪用款項的方法很簡單,即由“自己人”負責的企業將資金存入“自己人”負責的銀行,並保證一定時期內不動用,然後通過銀行的“自己人”挪用該款。
但這種不法行為在2005年1月初才暴露,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財務人員陪同吉林高法執行人員來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扣劃1.5億元執行款,該行工作人員發現東北高速的2.93億元存款消失,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
引發加強防線管控
在“高山案”之後,各家商業銀行均加強了對於操作風險的管控,比如中行就在內部控制與風險防範管理上布有三道防線:其各級機構、業務經營部門及員工是第一道防線;風險管理總部(操作風險)與業務管理部門是內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線;稽核部門是第三道防線。
由於在高山案中發生大額資金丟失的有多家企業,媒體預計隨著李東哲的投案,也許會有之前逃脫的人士落入法網。據知情人向財新網介紹,之前就有一些企業自知資金來源不乾淨,因此遲遲不願前往銀行對賬。警方也因重要嫌疑人未能歸案,導致一些偵查線索無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