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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國家發改委經國務院同意正式印發《“十二五”時期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以下稱《規劃》)。這是繼2009年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頒布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進程中的又一重要標誌。
《規劃》闡述了“十二五”時期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是指導“十二五”時期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行動綱領。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十二五”時期,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將著力加快金融改革創新,擴大金融對內對外開放,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改善金融發展環境,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顯著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配置全球資源的功能和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到2020年把上海建設成為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打下堅實的基礎。
按照到2020年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目標要求,《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發展目標:瞄準世界一流國際金融中心,全面拓展金融服務功能,不斷增強上海金融市場的國際內涵和全球影響力,力爭到2015年基本確立上海的全球性人民幣産品創新、交易、定價和清算中心地位。
《規劃》確定了4個方面的預期性指標:金融市場規模顯著擴大。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場(不含外匯市場)交易額達到1000萬億元左右,主要金融市場規模保持或進入世界同類市場前列。金融國際化程度明顯提高。到2015年,參與上海金融市場的境外投資者規模顯著擴大;上海證券交易所主要指數、上海大宗商品期貨價格的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成為境內外人民幣資産定價的主要基準利率,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成為境內外人民幣交易定價的主要匯率基準等。金融服務功能明顯增強。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場直接融資額佔社會融資規模比重達到22%左右;管理資産規模達到30萬億元左右。金融發展環境明顯優化。到2015年,上海金融從業人員達到32萬人左右,國際化高端金融人才和新興金融領域的人才明顯增加,金融發展環境的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
“十一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中央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以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為核心,以金融改革開放先行先試和營造良好金融發展環境為重點,取得了顯著進展。金融市場體系不斷健全,金融市場規模能級明顯提升。2010年,上海金融市場(不含外匯市場)交易總額386.2萬億元,比2005年增長10倍。金融市場産品和工具不斷豐富,金融市場國際排名顯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