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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消息,據台灣媒體報道,在2010年的時候,美國國會圖書館底下的版權局 (Copyright Office)認定針對蘋果iPhone越獄的行為並不違法,並將此納入千禧年數字版權法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中,不過目前此項豁免將在今年內失效,因此EFF目前將極力爭取重申此項豁免。
由於先前美國版權局在2010年間所公佈的修訂千禧年數字版權法 (即DMCA)中所提及針對蘋果iPhone越獄行為的豁免條款將於今年內失效 (原本即非永久有效),一旦在相關條款正式失效後,一切針對蘋果iPhone的越獄行為將會變成違法,蘋果屆時將有依據向使用者提出針對iOS設備破解的控訴。目前在DMCA條款認定越獄不違法之下,蘋果僅能憑藉系統更新才能阻止使用者針對iOS的越獄行為。
因此目前美國電子前沿基金會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希望聚集眾人力量向版權局重申此項豁免條款,同時也希望能將進一步將相關條款擴及至平板設備,甚至於是針對電玩主機平臺的越獄行為也希望能一併納入相關條款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