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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1月28日電(記者康淼)記者從福建銀監局獲悉,2011年福建強化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力度,截至去年底,小企業貸款餘額在企業類貸款中的佔比達46.56%,居全國首位。
去年,福建銀監局著力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內外部環境,制定了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10條意見。意見要求,福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確保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同時,完善專營機構建設,落實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四單”管理,單列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考核激勵機制。全年,福建轄區共新增了51家小企業服務專營機構。
與此同時,福建省政府也出臺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12條財稅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福建小企業的貸款支持。根據規定,銀行新增的小企業貸款,可獲得政府風險補償資金的補償。
福建銀監局加強了小微企業的資金保障,要求各家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額度實行單列,支持興業銀行發行了國內首只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300億元。福建銀監局還推動創新“銀村聯姻”、“商圈銷售鏈”、專利權質押貸款等融資新模式,緩解小微企業貸款抵押物不足問題。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福建省小企業貸款餘額5239.31億元,比年初增加1264.37億元,小企業貸款新增額居全國第五位;小企業貸款餘額在企業類貸款中的佔比達46.56%。
福建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將繼續督促銀行業機構用好用足各種小微企業貸款財稅、擔保、保險等支持政策,引導開展適合小微企業需求的金融産品和信貸模式創新。同時,嚴禁附加貸款條件、變相提高利率、捆綁銷售等行為,推動建立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收費制度,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負擔。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