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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王伶雅) 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該局對我市流通環節腌臘製品和取暖器開展了質量監測。主要對金牛區、錦江區、武侯區、青羊區、成華區等地的超市銷售的腌臘製品類食品和錦江、新都、郫縣、金牛等地超市及專業市場等經營場所銷售的取暖器進行了抽檢。其中,所抽檢的50個批次腌臘製品全部合格;所抽檢的取暖器中發現8個批次不合格,被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並整改有關問題。
據悉,本次監測主要針對腌臘製品類食品的無機砷、鉛、總汞、苯甲酸、山梨酸、亞硝酸鹽殘留量、鹽酸克倫特羅等項目等指標進行了檢驗。本次監測共抽檢50個批次的腌臘製品樣品,結果顯示,所檢項目全部合格。
而取暖器的質量監測主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內部佈線、電源連接和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結果顯示,部分産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為:標誌和説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非正常工作、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穩定性和機械危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責令企業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並要求企業立即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