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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1月22日下午消息,蘋果已要求美國一家破産法庭阻止柯達以某些專利為擔保換取貸款,並稱相關專利應當屬於蘋果。
蘋果在提交給美國紐約南部地區破産法院的文件中表示,柯達試圖以某些資産為擔保獲得9.5億美元的破産後融資。這些資産中包括柯達與蘋果之間存在專利權糾紛的專利。
蘋果表示,爭議專利源於90年代初,當時蘋果與柯達合作開展多個項目,研究如何使蘋果的數碼相機商用。而爭議主要涉及“數碼相機和成像技術,以及相關軟硬體、用戶和通信界面的早期研究工作”。
蘋果表示,通過這一合作,蘋果向柯達透露了機密的數碼相機技術架構。而雙方簽訂了保密協議,其中的條款要求,柯達在此基礎上做出的任何改進都將屬於蘋果。
蘋果同時稱,柯達當時是膠片相機市場的領先者。1994年,蘋果推出了售價749美元的QuickTake 100數碼相機,這款産品被《時代》雜誌稱作“第一款消費類數碼相機”,並被列為從1923年至今最優秀、影響力最大的百大産品之一。
蘋果與柯達合作設計並製造了這款相機,而生産廠商是日本Chinon。蘋果隨後還開發了多款QuickTake系列相機,並與富士進行了合作。在1997年史蒂夫 喬布斯(Steve Jobs)回歸蘋果之後,蘋果退出了數碼相機市場。
蘋果此次表示,該公司于2010年得知,柯達錯誤地對待了蘋果的技術,並試圖利用蘋果的技術獲得專利。從2010年初開始,蘋果就啟動了一項全面的內部調查,了解蘋果此前與柯達的合作關係。在完成調查後,蘋果于2010年8月對柯達提起訴訟,稱柯達申請的一項專利實際上是蘋果的專利。這起訴訟目前仍有待法庭審理。
蘋果提到了一項美國專利號為6292218的專利,該專利描述了一種“能捕捉圖像,並在液晶屏上預覽圖像的數碼相機”。蘋果表示,柯達以該專利為核心對索尼、松下、JVC、三星和LG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目前柯達與RIM、HTC、富士和三星之間圍繞該專利仍有訴訟在進行,而柯達已獲得了30億美元的專利授權收入。
蘋果表示,作為專利的實際擁有者,蘋果要求柯達歸還全部或部分的專利授權收入,而6292218專利以及其他可能的專利基於蘋果的創新和技術。(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