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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林巴斯免遭東交所摘牌 被罰13萬美元違約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1日 09: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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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東京1月20日電(記者馮武勇)東京證券交易所20日決定維持日本奧林巴斯光學工業公司的上市資格,但以損害市場信賴度為由要其交納1000萬日元(約合13萬美元)上市違約金。

  東證負責退市事項的機構當天舉行臨時理事會,商議奧林巴斯以往隱瞞虧損的行為是否違反上市準則。理事會最終裁定,儘管奧林巴斯前總裁菊川剛等多名高管捲入此案,但並不是公司集體行為,惡劣程度尚不足以勒令退市。

  根據該項決議,東證將自21日起將奧林巴斯股票從此前的“審計股”轉為“特設注意市場股”。按照東證相關規定,處於退市與否審核期的股票為“審計股”,“特設注意市場股”則適用於企業內部治理存在問題的上市公司。這意味著,如果東證認定奧林巴斯今後3年內未能改善企業內部治理,將要求其摘牌退市,但如能滿足審核要求則可恢復普通股資格。

  不過,東證這一裁定引來不少爭議。有市場人士指出,奧林巴斯長年隱瞞鉅額損失性質惡劣,公司財報也破綻百齣,繼續維持其上市資格有損日本股市在投資者心中的信譽度。

  去年12月,獨立外部委員會公佈調查報告稱,奧林巴斯隱瞞了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總計1177億日元(約合15億美元)的投資虧損,包括前總裁菊川剛在內的多名高管涉嫌參與隱瞞行動。奧林巴斯現任總裁高山修一等多名高管18日宣佈將在今年4月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上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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