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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公款喝酒的制度設計,讓酒這個高檔甚至是奢華消費品,有了報銷的“通行證”。
1月17日,《人民日報》發表整版文章,大批公款縱酒之風,呼籲在全國推行禁酒令。
公款助長酒風,甚至推漲酒價,一方面緣于公款喝掉的酒佔了酒類市場消費的不小份額,另一方面則是有些人民公僕花人民的錢不心疼,哪怕是天價,照喝不誤,甚至是越貴越好。
呼籲全國推行禁酒令,雖然只比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議公款消費禁喝茅臺高明了一點點,依然沒找出公款消費的制度根源,但相比之下,全國推行禁酒令,倒不妨一試。
公款喝酒甚至公款縱酒,其根源在於公款管理與消費的制度弊病。允許公款招待甚至允許公款喝酒的制度設計,讓酒這個高檔甚至是奢華消費品,有了報銷的“通行證”,有了納稅人埋單的“許可證”。站在官員的角度來説,既然不用花自己一分錢即可豪飲海喝,那又“何樂而不喝”?
另一方面,公款喝酒甚至公款縱酒,也與中國的人際習慣和人情文化有關。無論是招商引資、上級考察,還是工程慶典,無疑都是公務行為,是完全可以在辦公室和相關工作現場完成的,實在沒必要在酒桌上推杯換盞。公款喝酒本身就無現實的情理支持,但制度卻不禁止甚至允許報銷,這起到了“弘揚”的助推效果。
全國推行禁酒令,對公款喝酒、縱酒行為説“不”,一有情理依據,二有公務員喝酒大多“身不由己”的內心暗許,可謂天時地利,就差一紙制度,何樂而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