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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提醒:節日消費需防“特賣”“處理”誘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8日 1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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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合肥1月18日電(記者 姜剛)春節臨近,各大商場正掀起新一輪的打折促銷熱潮,部分賣家進行虛假打折、故意混淆“特賣品”與“處理品”概念,不給予消費者應得的售後服務,由此引發不少投訴。為此,安徽省消費者協會日前發佈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謹防商家“先提價再打折”“以處理品為由不提供售後服務”等種種花招。

  記者17日來到合肥市幾大商場發現,“最低折扣”“全部處理”等宣傳標語四處可見。位於合肥國購廣場的一家服裝品牌店,正在進行全場打折銷售,當記者詢問是否提供“更換、修補”等售後服務時,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打折商品不提供售後服務,並且強調打折商品連購物小票、發票也不能開具。同樣的現象在數碼家電市場也有出現,位於合肥步行街的一家數碼産品店的工作人員説,特價的産品,只享受維修,不享受更換、退貨的服務。

  “特賣品打折是由於過季斷碼,其使用性能一般不具有瑕疵,因而不是處理品。”安徽省消費者協會宣傳部主任張路明介紹説,消費者購買此類産品後,應享有與正價品相同的三包及售後服務權利。即使是處理品免責,也僅限于經消費者認可的有瑕疵的部分。

  張路明分析認為,為了吸引顧客,有些商家在活動前先更換價格標簽,再進行虛假打折;有些商家則趁機混淆特賣品與處理品的概念,將店裏的殘次品特賣,又不提供售後服務;還有些商家甚至以特賣品為由,拒絕開發票進行逃稅漏稅。而很多消費者則存在非理性消費行為,一味追求低價,而忽視了産品的質量及保修問題。

  業內專家提醒消費者,節日購物要注意分辨真假“特賣”,購物前要看清商品的廠址、廠名、生産日期等信息是否齊全。若購買名牌商品,必要時應要求經營者出示相關品牌授權書。同時,記得索要有效購物發票、保修卡等憑證,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作為維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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