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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以下簡稱香港金管局)在推動離岸人民幣業務方面再下一城。
據報道,香港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週二(1月17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要適當放寬香港銀行經營離岸人民幣業務的一些監管要求,將人民幣未平倉凈額上限由原來的不得超過人民幣資産或負債的10%提升至20%。
同時香港金管局同意本地銀行將財政部在香港發行的國債及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買賣的人民幣資産加入人民幣風險管理的限額計算,此前,香港金管局人民幣風險管理限額的規定是每家參加行的人民幣現金、在清算行的結算賬戶結余及在託管賬戶的結余的總額,需保持不低於其人民幣客戶存款的25%。
這兩項措施均從宣佈當日起開始實施。
陳德霖表示,去年香港的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良好,今年這種良好的勢頭還會繼續發展下去,香港金管局認為現在是有條件對一些銀行經營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監管要求作出一些適當的放寬。他認為,這些措施會大大增加香港離岸業務經營的空間以及提升管理人民幣資産的靈活性,有利於促進市場進一步發展。
陳德霖宣佈了三項措施,除了上述兩項,第三項是關於銀行的人民幣法定流動資金比率,目前香港金管局對銀行有多少人民幣資産為流動資金有一定規格,現在金管局正在考慮適當放寬。但是由於其具體設定的技術型和複雜性,香港金管局會在稍後公佈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