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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早前表示,多菌靈在巴西已使用超過20年,主要用於應對植物黑斑病,在巴西並不被視為有害。而在美國,多菌靈被限制用於顏料、紡織品或裝飾性樹種等非食物産品。
“雖然不能否認企業的誠意和聲明的可信度,但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中國消費者需要有知情權,來對産品作出正確的判斷。”吳俊鋒説,“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同時,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産地、主要成分、生産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售後服務等有關情況。”
吳俊鋒認為,保險起見,可由官方部門或權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産品進行監測,這樣既能保證公司名譽,也能保證消費者的利益。
與此同時,兩家公司出現的殺菌劑事件似乎並沒有影響到産品的銷售情況。記者昨日發現,在家樂福、聯華等超市或大賣場,兩家公司旗下的果汁産品繼續被擺在了顯眼位置進行促銷。
中國檢測標準待提高
在專家看來,此次事件還暴露了中國多菌靈檢測標準有待提高的問題。根據美國環境保護局的標準,在美國市場,橙汁殘渣裏多菌靈的含量標準為80ppb(十億分率)以下,歐盟的標準是200ppb,澳大利亞的標準甚至不超過10ppb。
而中國于2011年4月1日實施的《食品中多菌靈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顯示,柑橘最大殘留限量為5mg/kg,西瓜0.5mg/kg,韭菜2mg/kg。換算之後,柑橘殘留量標準是5000ppb,高出歐美標準數百倍。
董金獅對此呼籲,應儘快完善中國的檢測標準。他還建議提出備案制度,即確定有哪些果農到底使用了哪些殺菌劑或殺蟲劑,同時,産業鏈中的食品生産企業本身,也需要對上遊的原料提供企業進行考核。“這些舉措都將從源頭上保證消費者的利益。”吳俊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