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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起訴谷歌侵權案未開庭 需先定賠償方法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5日 1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騰訊科技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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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時間1月15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根據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姆阿爾薩普(William Alsup)當地時間週四的裁定,甲骨文起訴谷歌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侵犯該公司與Java有關的知識産權案開庭時間尚未敲定。

  阿爾薩普在裁定中表示,“必須首先解決索賠金額計算方法問題,才能確定開庭時間。也就是説,在甲骨文沒有採用恰當的方法計算索賠金額前,法庭不會敲定開庭時間。”

  阿爾薩普上周曾表示該案將於3月19日或之後開庭,但週四的裁定顯然推翻了上周的決定,“甲骨文兩次都沒有提出恰當的索賠金額計算方法,開庭時間推遲的主要原因在於甲骨文自己”。

  甲骨文去年提出谷歌的侵權行為給該公司造成了61億美元的經濟損失,甲骨文計算經濟損失的方法遭到阿爾薩普的拒絕。之後,甲骨文一直沒有提出阿爾薩普可以接受的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阿爾薩普表示,影響甲骨文起訴谷歌侵犯知識産權案開庭的第二個問題是谷歌向一家上訴法院提出的與谷歌工程師蒂姆林德霍姆(Tim Lindholm)發出的一封有爭議的電子郵件有關的訴訟。林德霍姆2010年8月份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拉裏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要求我們調查是否可以在Android和Chrome中使用Java之外的其他技術,得出的結論是我們需要通過談判獲得Java授權。”谷歌曾多次試圖使這封電子郵件不成為該案的證據,但都沒有成功。

  阿爾薩普在週四的裁定中稱,“如果甲骨文放棄將那封電子郵件作為證據,這一障礙將會不復存在。”但是,那封電子郵件已經被廣泛認為是甲骨文起訴谷歌侵犯Java知識産權案的“鐵證”,甚至阿爾薩普也在一次聽證會上表示,那封電子郵件將使谷歌處於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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