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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用甲醛浸泡熟食加工出售 稱應該不會有問題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1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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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福爾馬林泡牛百葉 (浙江)寧波海曙一無良老闆獲刑

  55歲的包某從2008年起,就在海曙區大世界市場熟食區經營著一個攤位,主要銷售牛百葉、牛肚、牛筋、雞爪等熟食。

  2009年起,包某動起了歪腦筋,他在加工牛百葉時開始用甲醛等浸泡。

  甲醛名列衛生部制定的《高毒物品目錄》中,2008年就已被中國食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列為首批17種禁用的非食用物質之一。 

  據包某交代,這些化工用品都是在一家化工商店買的。用甲醛浸泡過的牛百葉,哪怕是之前已經變質的,都會變得又白又嫩看似新鮮,吃起來更是嚼勁十足。經過浸泡的牛百葉,重量翻番有餘。

  由於查得緊,包某的加工活都在他位於江北孔浦的熟食加工點內進行,活一般由他親自操刀。只有在忙不過來時,他才會讓雇工姚某幫忙。

  被抓獲後,包某為自己的行為辯解説:“這些牛百葉浸泡後,我還用清水過上兩三次後再賣出去,應該不會出什麼問題。”

  去年10月13日,海曙警方端掉了包某的熟食加工點,當場查獲3桶雙氧水、11包片鹼,10瓶甲醛和各類待加工的熟食。裝甲醛的瓶子上,“腐蝕性、工業用品”等幾個大字特別刺眼。

  記者了解到,這些熟食一般批發給飯店、餐館,也零售給普通消費者。

  昨日,海曙法院公開審理並判決了此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包某、姚某為牟利,合夥多次在生産、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包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姚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最終,法院判處包某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姚某七個月。(李義山 張建國 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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