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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節假日,商場超市都會開展不少降價促銷活動吸引消費者。這本是讓利於消費者的好事,卻屢屢出現虛標原價、虛假促銷等價格欺詐行為。12日,江蘇省物價局挑選出多件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督促經營者依法開展商業促銷活動,真正讓利於消費者。
2011年4月30日,泰州金鷹商貿有限公司在其開展的購物送券活動中,將德菲蒂爾某款服裝的標示價格改為518元/件,而就在一週前該款服裝的價格還僅為310元/件,促銷之後,反而貴了近200元。
無獨有偶,2011年8月16日至9月30日,上海月星家得樂居家用品超市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開展降價促銷活動,其中某款飛翔電話標示原價893元,現價629元。經查該商品降價前實際原價為669.8元;某款燭臺標示原價279元,現價139元,而該商品降價前實際原價為181.4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這兩家商家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虛構原價”價格欺詐行為,相關物價監管部門依法對其分別處以10萬元和20萬元的罰款。另外,江蘇匯銀電器連鎖有限公司泰興店、南京百安居裝飾建材有限公司大橋店、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鎮江分公司等企業也在降價促銷過程中存在“虛構原價”等價格欺詐行為,江蘇省物價局都對它們予以逐一曝光。
“我局公開曝光價格違法案例,目的就是為了懲戒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違法經營者,提醒和告誡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價格法規,加強價格自律,恪守商業準則,堅持誠信經營。”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孔祥平表示,2012年春節即將來臨,希望經營者依法開展商業促銷活動,通過各種真實的價格優惠舉措,回饋社會,讓利於消費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