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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項違規被罰101萬人保財險北分開年吃罰單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2日 09: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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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字當頭成為今年監管的最大特點,最大財險公司人保財險開年就吃“大罰單”。記者昨日從北京保監局了解到,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因近兩年多項違規被查處,連吃五張罰單,被罰款101萬元。

  人保財險北分的違規行為包括仲介業務、意外險業務、貨運險業務記錄不真實,虛構保險仲介業務套取費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高管人員等。

  北京保監局披露的處罰決定顯示,該局抽查人保財險北分6家支公司均發現未如實記錄保險仲介業務事項的問題,涉及保費金額1562.66萬元,佔抽查總量的6.4%;涉及手續費金額922.62萬元,佔抽查總量的33.5%。據了解,按照相關規定,保險公司對直銷業務所留下的手續費遠低於仲介業務手續費收入,利用仲介業務套現成為眾多保險公司的慣用手法,有的還將自保業務轉為仲介業務增加手續費,不如實記錄仲介業務就在所難免。

  上述未如實記錄中,情節較嚴重的分支機構包括密雲支公司、直屬支公司、大興支公司。例如,密雲支公司使用自身領購的249張“保險仲介服務統一發票”,列支近20家兼業代理機構仲介業務手續費671.98萬元。其中,53張發票加蓋密雲支公司“發票專用章”,22張發票未加蓋任何印章,手續費金額共計238.82萬元。經查,用於支付手續費的234張轉賬支票中,有209張“收款人”一欄顯示名稱與財務憑證後附“仲介業務結算單”上的代理機構名稱不一致。

  在意外業務保費收入不真實方面,人保財險北分表現為,2010年共有33709份保單核保時間晚于保險起期而造成保費收入延遲確認,涉及金額6735.4萬元,佔意外險保費收入總額的68%;跨年確認保費收入的意外險保單4571份,其中于2010年以前起期生效、在2010年核保並確認收入的保單3082件,涉及金額375.75萬元。于2010年起期生效、在2011年核保並確認收入的保單1489件,涉及保費金額415.4萬元。

  北京保監局在檢查過程中還發現,2010年人保財險北分的分支機構普遍存在虛構保險仲介業務套取費用的問題,涉及保費金額1275.12萬元,佔抽查總量的5.2%;套取費用140.32萬元,佔抽查總量的5.1%;2010年6月-2011年1月,人保財險北分還在未報經監管機構核準任職資格的情況下,任命7人分別擔任分支機構高管職務。

  針對不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問題,人保財險北分被依法處以罰款50萬元、責令停止接受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新業務3個月的處罰,而因虛構保險仲介業務套取費用和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高管人員分別被罰30萬元和10萬元。同時,多位與違規事件直接關聯的負責人共計被罰11萬元。

  此外,多家保險仲介公司與人保財險北分在業務來往過程中因編制並提供虛假報表等被罰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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