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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共同社報道,奧林巴斯10日披露一份調查報告,認定該公司隱瞞鉅額投資損失事件中包括總裁高山修一等現任6名董事在內的歷屆19名高管負有責任。奧林巴斯還宣佈已向東京地方法院針對這些高管提出了索賠訴訟,索賠金額總計36.1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億元)。
奧林巴斯將於下周召開董事會,內定高山辭職後的繼任人選。由律師組成的董事責任調查委員會18日前將彙報調查結果,因此公司正加緊敲定新人選。
報告推算得出,包括非法分紅在內的公司損失額達859億日元。報告對歷代高管的責任做出以下認定:前董事長兼總裁菊川剛對全部損失負有責任;主導隱瞞損失的前常任監事山田秀雄、前副社長森久志等人對700億~738億日元損失負有責任;高山等人對46億日元損失負有責任。考慮到個人支付能力,公司壓縮了索賠金額至36.1億日元。
報告指出,高山等高管對董事會決定收購國內企業表示贊成,未能阻止財務造假,監督不力違反了善管義務。該公司通過利用收購企業時的手續費及企業估值隱瞞了損失。
奧林巴斯前董事長兼總裁菊川剛最遲從2000年1月知情損失高價轉移事宜,對隱瞞損失事件負有重大責任。經查負有責任的現任董事將在三四月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結束後集體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