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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太原1月9日電 (范麗芳 任麗娜)記者從9日召開的山西反腐倡廉工作情況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2011年山西省在煤焦領域共清繳違規違紀違法資金55億元人民幣,累計達361.9億元。
山西作為煤炭大省,煤焦産業為該省乃至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在鉅額利潤的驅使下,煤焦領域也成為腐敗高發區。為此山西省政府從2008年始,對煤焦領域反腐敗進行專項鬥爭。
此間,為預防在山西煤礦企業兼併重組中發生腐敗行為,2011年7月27日,山西省再出新規,提出九條禁令,對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等行為將進行嚴肅處理。
據山西省紀委常委張秀萍介紹,2011年該省煤焦領域,立案調查案件336件,累計2830件,處分違紀黨員幹部597人,累計2909人。“整治資金撥付使用、稅費徵收管理和涉煤涉焦仲介組織執業等方面問題突出。”
此外,在工程建設領域,清繳資金91.4億元,查處案件1684起;同時查處玩樂享受、懶政怠政、吃拿卡要典型案件367起,處理540人,責任追究294人。
“當前山西仍處於腐敗案件的多發期和爆發期,少數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現象依然嚴重;個別黨員幹部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反腐倡廉制度還不夠完善。”張秀萍稱,2012年山西省將著力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完善預防腐敗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