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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
原鐵道部官員何洪達獲刑14年
包括鐵道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在內的6名官員被審計部門送上了司法審判臺。
1月9日,審計署發佈2012年第2號審計結果公告,公開了審計署移送的至2011年底辦結的30起案件和事項情況(以下簡稱2號公告),其中6起涉及官員犯罪。
2號公告稱,審計署在鐵路運輸企業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鐵道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在任哈爾濱鐵路局局長期間,超越權限,擅自安排哈爾濱鐵路局為關聯上市公司增股籌資出具行業審查意見,涉嫌從中收受賄賂。
2007年6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給監察部查處。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何洪達有期徒刑14年。
值得注意的是,審計署在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調查中發現,北京市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在廉租住房建設過程中,涉嫌收受賄賂。2009年6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給監察部查處。2011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判處閆永喜無期徒刑。
此外,2號公告還公佈了重慶誼德實業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衛承偉等人合同詐騙、行賄案;河北省農業開發項目評審中心原主任孫紹乾等人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産案;江蘇南通萬年青物資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非法經營票據業務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