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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審計署公佈了《2012年第2號:審計署移送的至2011年底辦結的30起案件和事項情況》(以下簡稱《情況》)。《情況》顯示,審計署移送辦結的30起案件中,涉及保險機構的案件有4起。
據悉,4起案件中有3起涉及到中國人保。具體來看,2007年至2009年,中國人保所屬人保財險湖南祁陽、汨羅支公司以及中華聯合財産保險公司汨羅支公司3家保險機構,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聯手,騙取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共計3700多萬元,編造假賠案套取理賠款3600多萬元。審計署在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審計中發現,2008年至2009年,該公司所屬人保財險山東鄒平、臨邑、陽信和莘縣支公司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聯手,套取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3600多萬元;編造假賠案件251起,騙取理賠資金1500多萬元。審計署還發現,2006年至2008年,人保財險廣州越秀支公司採取偽造中央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印章、編造批退資料以及刪減保險責任條款等手段虛構退保,套取保費資金共計2900多萬元。粗略統計,審計署在上述中國人保所屬機構審計中,查處的涉及資金高達1億元以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針對人保財險湖南祁陽、汨羅支公司以及中華聯合財産保險公司汨羅支公司3家保險機構,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聯手騙取農業保險財政補貼及保險理賠資金案,2011年6月,湖南省有關責任人被分別給予誡勉談話、行政警告、開除黨籍和公職等處分。針對人保財險山東鄒平、臨邑、陽信和莘縣支公司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聯手,套取農業保險資金案,2010年9月,審計署將此事項移送給山東省人民政府查處。針對人保財險廣州越秀支公司虛構退保案,2010年6月,審計署將此事項移交給監察部查處。
在此次審計署公佈的案件中,與中國人保不同的是,中國人壽所屬機構則被發現存在“被騙保”的情況。審計署在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審計中發現,2009年,山西省晉城市李存智、王會芳等人與該集團公司所屬山西晉城分公司職工楊志強、保險營銷員王月香等人串通,利用虛假資料騙取保險賠付金。2009年7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給山西省公安廳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