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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科技型企業處於擴張期時,既面臨進一步擴大規模的融資需求,同時前期進入的風險資本也存在撤出的要求,此時企業進行股權交易或者上市就成為必然選擇,如何解決這一對矛盾?政協武漢市第十二屆一次會議期間,武漢市政協委員、市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劉海虹提議:將具有上市輔導、推薦等相關資質的券商及其他相關融資服務機構引入金融超市服務科技型企業創業,待東湖開發區新三板獲批後,將新三板也引入超市,同時在高新區規劃建立金融一條街,形成金融服務機構聚集區。
劉海虹委員認為,需要推動金融機構進行業務創新,尤其是要創新融資工具,以企業融資需求為中心,針對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資金需求特點,提供股權與債券相結合的多種融資服務;與創業投資機構建立緊密合作關係,參照5美國矽谷銀行的投貸聯盟模式,開展多層次的合作;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加大客戶理財、融資諮詢等業務的拓展力度,為科技企業發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創新擔保模式,可以考慮擴大抵押品範圍,允許企業以技術專利等知識産權作為抵押擔保,甚至可以探討擔保由有限責任擴展到企業家個人的無限責任。
定位於以中小企業作為服務對象的金融超市,具有較大的運營風險。該提案建言,在監管與風險防範機制的建立上,既要參考一般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辦法,又要符合中小企業的自身特點,滿足中小科技企業的現實需求。一方面要加強外部監管,充分發揮政府部門以及金融監管部門的聯合監管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內部風險防範機制,從預防機制、管理機制、監測機制等三個方面著手,創新風險管理工具,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全面防範金融風險。
劉海虹委員建議,組建初期金融超市主要面向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以及本市其他區域的中小科技企業。待金融超市逐步運作成熟,各項制度規範逐步走向正規,金融機構業務量和盈利能力有較大保證時,在高新區規劃建立金融一條街,形成金融服務機構聚集區,將業務範圍擴展到武漢城市圈以及整個湖北地區,為更廣闊範圍內的中小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在業務規模不斷擴大、業務經營更加成熟的條件下,將業務觸角向中部各省延伸,將超市開到中部其他地區,實現跨區域經營。
劉海虹委員還建議,鋻於設立金融超市工作涉及面廣,需要協調的部門和事項較多,建議成立武漢金融超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領導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市金融辦、財政局、房管局、工商局、地稅局,湖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擔保協會、典當協會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