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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花錢購買2800萬條個人信息,其中包括20名外地富豪。昨天,豐臺法院開審此案。被告人王濤(見圖)當庭翻供,法官宣佈將簡易程序改為普通程序擇日再開庭。據悉,此案是本市審理的涉嫌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數量最大的案件。
翻供:買的視頻課件
昨天9時多,被告人王濤被帶進法庭。由於此前王濤一直承認犯罪事實,根據檢察院的建議,豐臺法院採取簡易程序審理該案。
據豐臺檢察院指控,2009年9月,王濤在深圳購買了存儲量為1.5T(1500G)的移動硬盤一個,其中含有100G的公民個人信息。2011年9月,王濤在豐台區的出租房內招聘十余名員工,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推銷收藏品牟利。經鑒定,內存有公民個人信息共計2800萬條。同年9月26日,王濤被警方抓獲。
在庭審中,王濤推翻此前供述。王濤説,他在深圳花1800元買這個移動硬盤時,並不知道硬盤裏有個人信息,他買的是視頻課程。
法官問王濤,“你以前在公安機關的供述是真實的嗎?”“我當時沒想清楚,是瞎説的。”由於王濤當庭翻供,法官宣佈此案不適宜用簡易程序,將轉為普通程序擇日再開庭審理。
揭秘:為典藏公司牟利
42歲的王濤是黑龍江人,在北京經商多年。王濤説,從深圳回京後,他成立了一家典藏公司,在網上招聘10多名業務員,讓這些業務員每天打電話給客戶,推銷澳門回歸紀念幣等收藏品。一旦客戶表示需要藏品,王濤就讓業務員從馬甸市場等處取得實物,再給客戶送過去,從而掙到這些藏品的差價。
王濤向業務員許諾,每人月薪有2000元,每推銷成功一個按2%到10%提成。王濤使用的公民信息包括公民的名字、電話、個人地址等。而最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信息中還包括外地20名富豪的姓名、電話及個人財産狀況。
建議:應加大處罰力度
檢察機關認為,王濤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豐臺法院辦案法官表示,非法獲取、持有、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最高刑期只有3年,不管犯罪分子獲利有多少,刑期就是這麼多。目前,網上存在很多聊天群組,裏面有成員發佈個人信息,互相進行交易,從而洩露了公民個人信息。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此類犯罪的處罰力度。
晨報記者 武新/文
郝笑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