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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説上門拖舊貨,卻長時間不上門。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去年底結束後,引發出商家“違約並發癥”。
去年底,商家和消費者紛紛趕“以舊換新”的“末班車”,不少消費者擠上車後,商家卻不能及時兌現承諾。
商家遲遲不拖走舊貨
市民王先生投訴,他家的洗衣機本來還可使用,但是為趕“末班車”,去年12月11日在漢口唐家墩一賣場,通過“以舊換新”買了臺1400元的金羚洗衣機,買前商家承諾:3天內上門拖舊洗衣機。可對方一直沒拖舊機,他主動聯絡多次,商家一會説沒時間,一會説有交通管制不能拖。
工商部門核實投訴後,責令商家整改。商家才于去年最後一天,將舊機拖走。
顧客用臨時身份證
商家不發補貼
萬女士投訴稱,她去年底在漢口解放大道一賣場,參加“以舊換新”活動,買了臺電視,要領取“以舊換新”補貼時,因身份證丟失,商家不給辦。她補辦了臨時身份證後,商家仍不給發貼補。
萬松工商所核實投訴後進行了調解,商家這才同意發給“以舊換新”補貼。
80元現金
變成50元禮品券
陳先生投訴,他去年12月8日在漢口解放大道一賣場,買了臺800多元的洗衣機,商家説一週內拖舊機,可商家總不上門。
他催促幾次後,商家又改口要他將舊貨送到賣場。因他是公務員,年底工作又忙,不可能因80元向單位請假,還要將洗衣機從4樓搬到一樓,再花錢打的將舊機送到賣場,他就向工商部門投訴。
工商人員出面後,商家同意將80元現金,抵換成50元的兌換券,可陳先生覺得,商家給50元的兌換券,他還要加錢買其他商品,自己還是划不來。到目前,舊洗衣機仍在他家期待它的“新主人”來領走。目前,此投訴仍在調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