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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讀者向羊城晚報報料稱,佛山南海有批發商再次“賣普通鹽強制搭售營養鹽”。2011年9月,羊城晚報曾報道佛山南海“賣普通鹽強制搭售營養鹽”事件(詳見本報2011年9月20日A9版報道),現在此舉不僅“死灰復燃”,更有個別批發商變本加厲———每兩箱“精製鹽”額外配賣一箱“海鹽”。南海鹽業公司回應質疑稱,並沒有硬性規定批發商要配售“海鹽”,只是為了配合新的“食鹽含碘標準”。
零售商抱怨精製鹽難要
“媒體監督了,他們就收斂一點,但現在他們又來搞搭配銷售了。”對比去年9月份致電羊城晚報時的鬱悶,這一次,報料人許先生的語氣中又多了不解和憤慨。據許先生稱,上次的配售也僅僅停了半個多月,“你們的報道見報後是有一段時間不用額外配售,但過了大概半個月就又故態復萌了”。
許先生告訴記者,鹽業公司此次並沒有像上次一樣“配送”“低鈉鹽”,而是換了一種叫“海鹽”的食鹽,“每箱65元,比普通鹽足足貴20元一箱。”而且如果只拿普通鹽,“商行那邊就不給,硬要搭配著賣”。
有零售商還表示,如今食鹽也比較難拿貨了,“我做了十多年生意,還是頭一回覺得這鹽難要。”
批發商稱“不搭售就賣不掉”
記者致電南海鹽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公司根本沒有要求搭配‘海鹽’銷售,這是他們個別商家的做法”,市場調查時將會去了解情況。她説,公司力推“海鹽”主要是為配合國家衛生部新的食鹽含碘標準,“這種鹽(海鹽)更有益健康,也不貴,我們向不少商家打聽,他們都表示接受。”她稱,而且往後精製鹽在市面上的供應量會相對少一點,“海水鹽也會繼續推廣下去”。工作人員還表示,公司門市部就沒有搭配銷售海鹽,可以到門市部購買食鹽。
記者向位於南海區的四家做批發的商行了解情況時,商行工作人員均表示食鹽要搭配“海鹽”才可出售。而配售的“海鹽”數量也不相等,多的是每兩箱精製鹽配售一箱海鹽;而配售較少的也要每箱精製鹽配售10包海鹽。而其餘兩家也有不同比例的配售。“我們也沒辦法,不這樣銷售(海鹽)賣不出去。”商行工作人員無奈地跟記者解釋道,“(鹽業)公司的人説普通鹽供應不了那麼多量,只能用這些鹽去一起配售”。
(報料人許先生,三等獎100元)
岑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