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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南孚電池包裝裝置和“本份無邊”電池相似,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下稱南孚電池公司)被對方告上法庭索賠120萬餘元。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已經受理此案。
東莞市倍嘉電池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倍嘉公司)起訴稱,早在2004年底,有人就設計了“電池包裝裝置”向國家知識産權局申請了專利。去年8月,公司買下這項專利,並依據它生産銷售“本份無邊”牌電池。這種電池包裝開口的大小與形狀設計合理,消費者旋轉時不會使電池掉落。去年底,倍嘉公司在多家超市發現,南孚鹼性7號8粒裝電池的包裝設置與“本份無邊”電池的專利設置相同,侵犯了其專利權,因此將南孚電池公司和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並索賠120萬餘元。昨天下午,記者按起訴書提供的電話致電南孚電池公司,但對方一直無人接聽。物美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尚未接到起訴書,不便回應此事。(記者劉傑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