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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試點縣先行推開
2013年:
縣級醫院普遍推行
2015年:
公立醫院全面推開
本報北京1月5日電 (記者白劍峰) 衛生部部長陳竺在今天召開的2012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指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全面取消以藥補醫,理順補償機制。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努力創造條件,落實取消以藥補醫相關政策,充分發揮醫保補償作用,穩步推進價格改革,爭取“十二五”期間在全系統穩妥有序地革除以藥補醫弊端。今年300個試點縣先行推開,力爭2013年在縣級醫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醫院全面推開。
全面推進支付制度改革。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既管新農合又管服務提供的優勢,率先推進新農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時,要與醫保、物價等其他相關部門協調,抓緊總結各地近年來試點經驗,制訂實施方案,確定適應不同層次醫療機構、不同類型服務的支付方式,用總額預付、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按人頭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項目付費。要把臨床路徑與支付制度改革結合起來,做好費用測算等基礎性工作,確保支付制度改革與取消以藥補醫同步推進。
強化新農合的風險保護機制,合理設置管理體制。2012年,政府對新農合的補助將提高到240元,各地區要從新增資金中劃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級統籌基金,用於重特大疾病保障,並與醫療救助有效銜接,使重特大疾病補償水平達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實施兒童白血病等8個病種的大病保障。還要在1/3左右的統籌地區,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種疾病納入保障範圍。同時通過實施規範化治療,做好費用控制。要探索利用商業保險形成多重補充保險機制,分擔重特大疾病高額醫療費用。
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要繼續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不斷鞏固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果。要切實鞏固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效果,抓住落實投入政策、規範採購供應、嚴格零差率銷售等關鍵環節,推動基本藥物制度在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現常態化健康有效運行。繼續推進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落實對鄉村醫生的各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