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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化解"看得見拿不到"尷尬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5日 1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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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深圳1月5日電(記者趙瑞希)深圳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試運行一年多來,約40萬人辦理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其中租房提取業務佔比約為70%。寬鬆的租房提取政策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化解了公積金“看得見拿不到”的尷尬。

  記者從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0年12月20日深圳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試運行以來,截至2011年12月30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資金約187億元,累計單位開戶約7.4萬家,累計個人開戶399萬多人,歸集人數已躍居全國第三。

  與此同時,已有約40萬人成功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累計提取資金近26億元。其中租房提取筆數佔總提取筆數的70%左右。

  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估算,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中,存在租房提取潛在需求的職工超過300萬人。

  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不低於職工工資的5%繳存,職工個人和用人單位按1:1的比例繳存,等於用人單位每月多發了5%以上的工資。但許多中低收入職工特別是外來工參加的積極性不高,認為“我不在這裡買房,參加沒意義”。雖然依法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但大多數城市規定,必須提供正式的租房合同和房租發票,才能提取。而絕大多數租房者拿不到這兩樣資料而望“金”興嘆。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列出,繳存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用於支付深圳市範圍內住房租金。而提取的前提是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深圳市範圍內沒有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符合規定的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只需提供身份證和公積金卡號即可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顯然,與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給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的職工大大地松了綁、減了壓。作為一個以外來人口為主的城市,這一政策也惠及了廣大外來務工人員,讓公積金從原本“看得見拿不到”的空中樓閣轉化成“既能看得見,也能拿得到”的切實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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