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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訴陳曉案延長一週再審 曝曾付1千萬分手費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5日 1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網易財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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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上午9點30,國美電器作為原告與其曾經的董事會主席陳曉對薄公堂,案件庭審歷經約兩個半小時後,北京市二中院宣佈案件延長一週時間以便雙方收集證據。

  據網易財經了解,在庭審中,一直主導此次訴訟的國美執行董事鄒曉春親自出庭,並首次披露曾在陳曉離職前給付1千萬“封口費”,簽訂高管離職相關的保密協議。被指違反保密協議的陳曉,則並未在庭審中出現。陳曉的代理人,則對國美的起訴依據集中火力質疑,表示國美並沒有證據證明陳曉接受過媒體的採訪,案件起訴的基礎即不成立。

  此次的對薄公堂,源起去年5月10日國內一財經媒體發表的題為《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的報道。文章中稱,陳曉認為以國美電器為代表的電器連鎖行業經過20年的發展已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國美電器那些股票很快我就會賣掉,因為國美電器的股價在我看來不可能再漲了,而很多機構已經選擇了撤出,從機構雲集的熱門股票到現在成為散戶的集中營,這樣的股票在投資價值上是沒有前途的。”

  就在5月10日晚上,國美電器即發佈公告稱“文章中表述的觀點不代表本公司的意志。本公司不認同文章中所列觀點和意見。本公司不會容忍陳先生在文章中所顯示的行為以及任何其他關於本公司不真實或誤導的新聞報道,並會採取適當手段保護本公司的權益。本公司明確保留涉及文章的所有權利。”

  陳曉也在當日發表聲明,報“其(媒體記者)從一場無議題的私人閒聊中片面抽取內容所發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識的個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觀點和言論。”

  但是國美的“適當手段”果然在一個多月後祭出。2011年6月,國美電器起訴前董事局主席陳曉,理由是陳曉離職違反了高管離職協議中的保密條款。

  對於起訴陳曉,律師出身的鄒曉春在去年6月時顯得信心十足,並向網易財經表示“我們收集到的證據,已經足以構成一個鏈條,以證明陳曉違約。”而從目前的庭審結果來看,6月份國美電器收集的證據並未使得法院判錘一錘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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