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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州市工商局對食品進行抽檢,結果顯示,波力食品工業(昆山)有限公司生産的“波力海苔”(11.2g/包調味紫菜)菌落總數超標。波力食品工業(昆山)有限公司回應,存在雙重標準才導致檢查結果不合格。廣州工商部門昨日表示,産品不合規定,並已經作出下架處理。
波力:雙重標準致産品不合格
波力食品工業(昆山)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工商局是按照2005年衛生部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藻類製品衛生標準》檢查的,但波力公司是按照2009年國家質檢總局和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國家標準GB/T 23596-2009《海苔》執行的,由於存在雙重標準,導致檢查結果不合格。該負責人還表示,菌落總數和致病菌有本質區別,“細菌總數”指菌落總數,而不是致病菌。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獲悉,在2009年的標準中,“微生物指標”中只有大腸菌群、黴菌和致病菌三項,去掉了2005年標準中的菌落總數這一項。
工商:國家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
昨日,廣州市工商局在官網發佈《關於波力海苔抽樣檢驗結果的説明》(以下簡稱《説明》)。《説明》稱,廣州市工商局本次抽檢藻類製品是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643-2005《藻類製品衛生標準》,而波力海苔(調味紫菜)聲稱的執行標準為國家推薦性標準GB/T23596-2009《海苔》,雖然該推薦性標準中取消了對菌落總數的要求,但是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643-2005對菌落總數有規定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三章第十四條“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的規定,雖然企業執行的推薦性標準取消了菌落總數的要求,但是國家強制性標準對菌落總數有規定要求的必須嚴格執行。
對此,廣州市工商局認為,本次抽檢的波力海苔(調味紫菜)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643-2005《藻類製品衛生標準》要求。白雲分局已于11月對銷售不合格波力海苔(調味紫菜)的經銷商書面通知責令改正,並對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及進行調查處理。